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全文)

2012年08月28日15: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业部 农业生态环境 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 动物疫情 项目实施 编报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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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二、项目内容

在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培训。培养一批熟悉政策法律和相关登记技术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人员,为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三)技术支撑和管理。汇总并处理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建设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完善登记工作技术规范,为推动制定登记相关技术行业标准奠定基础。

三、实施区域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区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登记试点县(市、区)和各省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的要求,为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中央财政2013年对试点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其余由省、市、县级地方财政筹措解决。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一)试点县(市、区)登记工作经费补助。按照登记试点工作经费总支出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对中、西部试点地区适当倾斜,同时结合试点地区拟完成登记试点面积进行增减。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承包地块面积测量、绘制空间位置图及数字化支出,包括购买卫星、航空遥感数字化影像,租赁测绘仪器设备,外聘专业测绘机构,内业编辑及数据处理、外业测绘地块信息和其他信息数字化输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印制支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等相关支出。

(二)委托各省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登记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登记工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地籍测绘知识,登记软件操作,登记工作档案管理知识。

(三)委托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登记工作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登记工作技术规范,为推动制定登记相关技术行业标准奠定基础。

(四)委托有关部门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各试点地区提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与应用等。

五、有关要求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统一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59191859@163.com

联系电话:经管司体制处 010-59193116  59191490

    真:010-59193196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经管司体制处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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