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全文)

2012年08月28日15: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业部 农业生态环境 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 动物疫情 项目实施 编报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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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指南

一、 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对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和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应急防控机制,开展科学用药和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加强对重大植物疫情的封锁控制和扑灭能力,降低农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区域

一是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组织对蝗虫、草地螟、小麦条锈病和稻飞虱等重大病虫进行监测预警,定期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二是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在西北、东北、西南和东南沿边沿海植物疫情阻截带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监测;在植物疫情发生区开展农业植物疫情监测和调查。

三是重大植物疫情防控。组织对稻水象甲、苹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情进行封锁控制和示范。

四是农区统一灭鼠。在全国31个省(区、市)农区开展鼠情监测,建立农区统一灭鼠示范区,组织灭鼠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

五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示范、指导和培训。在31个省(区、市)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无公害基地、农药科学使用指导员试点,组织植保技术培训与指导,重大病虫应急处置及防治督导检查。

六是技术支撑和管理。全国植保行业有关情况统计,农药生产及市场信息调查,植保专题宣传和调研,植物有害生物鉴定和咨询,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等相关技术支持和管理。

三、申报单位和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为省(区、市)植保植检站(局、农技推广中心),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长期承担农业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鉴定与防治技术支撑服务的科研和教学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田间调查、数据分析汇总、信息传递、专家会商、防控示范、培训指导、宣传统计等工作所需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劳务费、信息网络构建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支出。本项目中差旅费指开展病虫害田间调查、调研、督导、会议等出差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项目单位申报延续项目的,申报任务结合上年项目执行情况确定,申报资金规模与上年相同。申请增加项目任务和资金规模的另附页说明(500字以内)。收到项目批复后,根据核定的项目资金规模和任务,及时调整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二)省(区、市)植保植检站(局、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农业部在本省(区、市)建立的县级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技术示范区(点)的项目任务信息汇总、编制、实施指导、总结评估等工作。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对省(区、市)植保植检站(局、农技推广中心)的项目申报内容初审、实施指导、总结评估等工作,统一制定有关的技术指导意见。

(三)正式申报文件和纸质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一式两份)。同时,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ppq@agri.gov.cn。申报材料报送程序和方式不得违反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规定。

(四) 项目实施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2月,项目资金不跨年度使用,每年年底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表、项目总结。

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 010-5919145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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