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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吴伟洪 摄
南方日报讯昨日下午,省物价局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广东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这次会议共有29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数。1名消费者参加人岑少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听证人代为宣读。
会上,省物价局提出了两套听证方案,这两个方案均将城乡居民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在电价水平的确定上,第一档电量不提价,第二档电量电价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电价每度提高0.3元。
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了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自主选择是否执行。
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对于试行阶梯电价,多数人持赞同意见,但有不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第一档电量额度太低,建议适当提高。同时,两个方案中考虑了季节因素的第二方案也获得更多支持。不过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支持都附加了“条件”,不少人提出,应该在现有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例如增设电价下调的低用电量档次等。
省物价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参加人提出的意见,汇总整理社会各界意见,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阶梯电价方案。定价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通过政府网站、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现场直击
阶梯电价四大焦点引发激辩
昨日,听证会现场,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会参加人各抒己见,因对听证方案看法不同,代表之间观点激烈交锋。
建议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在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环节,来自深圳的消费者参加人梅先玲首先发言。她表示,采用阶梯电价是合理的。现有的两个方案中,她倾向选择第二个方案,但建议适当提高第一档的电量标准。“像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城市对空调等电器的使用频率较高,第一档电量幅度还是偏低了一点。”
梅先玲的看法代表了现场许多听证会参加人的看法。来自省消委会的参加人陈北元提出,由于广东省内各地发展不平衡,广州、深圳等城市居民用电量和北京、上海等地相似,使得此次调价的核心问题变成超过20%的珠三角居民面临涨价。他建议广东第一档用电量应当达到或接近上海260度的标准。
作为专家学者参加人,来自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的张尧认为,广东炎热潮湿时间全国最长,第一档电量比其他地方少是不合理的,建议两个方案的第一和第二档的电量都应该提高到全国最高水平。“我个人比较赞同第二个方案,但是要将第一档调到夏季300度以上,非夏季240度以上。”
来自省电力行业协会的参加人彭希平也表示,虽然第二档电量标准是全国最高的,但第一档电量相比国内其他发达省市偏低,明显低于北京、上海,略低于浙江。彭希平建议通过严格的测算,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另外,由于广东冬天气候湿冷,非夏季的第一档电量也可能太低,建议通过测算今年一季度数据,适当予以提高。
建议增加电价下调档次
“我既不支持第一方案,也反对第二方案。”来自广州的消费者参加人陈伟雄表明态度。他表示,提高居民的节能环保意识、培养合理用电消费习惯是此次调价的主要依据之一,但从现行方案来看,都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对用电量“奖少罚多”的作用。陈伟雄建议,在现行方案中增设电价下调的电量档次。
来自阳江的消费者参加人曾文耀也建议,可以将现有的三档电价分为四个档次,第一档在30—50度,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价0.05元—0.1元/度。
省政协委员刘涛表示,阶梯电价本身是科学的,但现有两个方案的效果却都是“全民涨价”。他建议应当参照国外的做法,设定“生存必需电量”,低于成本价供应,由政府进行补贴。
全省电量标准是否“一刀切”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一句“听证会又成听涨会”引得不少在场人员会声一笑。韩志鹏此次带来了自己的详细新方案,并提出降低第一档电量电价。
在他带来的第一个新方案中,韩志鹏建议按夏季标准(5—10月)和非夏季标准执行,夏季第一档电量为每户0—220度/月,电价每度下调0.05元;第二档221—400度/月,不调价;第三档400度以上/月,每度加价0.20元。非夏季第一档电量每户0—140度/月,每度降价0.05元;第二档141—300度/月,不调价;第三档301度以上/月,每度加价0.20元。此外,家庭人口超过4个人的用户,按人头增加相应电量。
韩志鹏带来的另一个新方案中,提出另行制定广州居民电价听证方案。他认为,本次听证会以80%覆盖率确定全省居民基准电价,但由于广州用电水平远高于农村及省内其他地区,现有“一刀切”方案会拉低广州居民基准用电量,不够公平。
对于韩志鹏的观点,与会参加人分为两派。其中一方认为,广东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居民用电量情况差异较大,采用全省统一电量标准的做法不合理,建议分区域设置阶梯电价的各档电量标准;另一方则表示,分区域设置阶梯电价分档电量不公平、不合理,也不利促进节能减排,建议仍采用全省统一电量的做法。
来自粤东地区的消费者参加人郑安妮就提出,此次汕头等5个城市电价下调,但即便降价后粤东几个城市的电价仍然是省内最高的,希望全省统一价格能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来自粤西地区的消费者参加人黄晓毅也表示,目前电价标准中,广州等珠三角城市电价标准低于云浮、揭阳等,他反对在电量标准上给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以照顾,要求全省统一标准。
是否该考虑家庭人口因素
对于现有方案中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不少与会的参加人都认为太低,15度的电量无法满足基本用电需求,建议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免费电量基数。
而对于家庭人口问题,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方案对每户家庭的电量采取“一刀切”,几代同堂家庭和两三口人家庭基准电量相同的做法不合理,建议适当增加人口较多家庭的电量基数,或按家庭人口数量设定不同的电量标准;但也有人认为家庭人口核实难度大,且居住人数容易变化,操作难度大。
还有人认为,合表居民用户很多属于低收入家庭,这些用户的全部电量都要提价且提价标准过高,不够合理,住宅小区的公共用电量按合表用户提价标准提价也不合理,建议适当降低合表居民用户的提价标准。
此外,各界人士还提出了其他一些建议,例如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以方便居民根据其自身季节用电差异合理安排用电。建议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基数实行动态调整,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用电量会逐步上升,阶梯电价的电量基数标准也应相应提高。
■听证方案
方案一
全年实行统一标准
首档电量210度/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21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211—43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431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方案二
冬夏采用不同标准
为体现居民用电的季节性特点,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5月至10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24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241—60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17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171—40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本栏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通讯员 岳佳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