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关于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2年03月09日10: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 2011年度 专项资金 支持项目 申报 贷款贴息 奖励 直接补贴

附件2

 

 

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奖励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请日期:2011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申请报告书编写说明

1.申请报告由申请报告书及附表组成,请项目申请单位认真编写申请报告,内容准确、表述严谨;

2.申请报告书编制请参考后附《奖励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依次就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已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介绍、项目获得奖励情况、申请奖励的理由等方面进行陈述,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补充。

二、附表(申报表)填写说明

1.请项目申请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逐项填写、内容准确、表述严谨;

2.企业类型:请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单选一项,并在对应说明部分进行标注说明(如: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控股方为中央单位,控股比例xx%,则在对应位置填写控股方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

3.项目所属行业:请根据申请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单选一项,多选无效;

4.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如项目实施需要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请填写办理情况(如:电视剧制作拍摄许可等);

5.项目获奖情况:请填写具体获奖时间、级别等。奖励项目的相关获奖时间应在2009年度内,所获奖项级别应为国际、国家、省部级或行业内重点奖项等。如在文化领域实现出口创汇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也请写在此项内。影视动画、网络游戏类项目如符合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也请将所符合的奖励政策列在其中;

6.项目是否曾申报过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项目曾申报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请选择“是”;如未申报过,请选择“否”;

7. 项目是否获得过政府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项目已获得过包括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在内的政府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请选择“是”;如未获得过政府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请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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