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细则可能于下月出台

2010年10月20日10: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低空 空域管理 通用航空 直升机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飞行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未来几年,中国1000米以下的天空将风起云涌。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于国庆前下发至相关单位;具体细则可能在下月珠海航展期间出台。

这意味着,长久以来受空管体制束缚的低空空域将逐步开放。私人飞机、空中旅游、航拍、林木播种等“通用航空”飞行或可自由进行———10年来,夹缝生存的通用航空产业界一直在诉求低空的开放。

据了解,《意见》作为纲领性的文件,明确要深化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试点;在开放的垂直高度上,各类低空空域垂直范围原则为1000米以下。

“1000米以下只能飞直升机,一般公务机还飞不了。”广东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气流太强太乱,直升机才能灵活控制。”而按照国际惯例,低空是指3000米以下的空域———光大证券在研究报告中表示,《意见》放开的高度略低于预期,属于“小步慢走”的摸索,但仍是可喜的进步。

目前《意见》尚未出台细则,但业内预计,试点区域可能使1000米以下成为“自由空域”,直升机可在有驾照、适航证的情况下,不需提前审批就可起飞。据中新社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