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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误判为哪般
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成为人们关注的大问题,主要源自统计数字显示它长期来在直线下降。我们上面已经说明,统计局的数字实际上是夸大了劳动者报酬总额,因此不足为据。但与国际同口径的更小数额是否会使比重下降得更厉害呢?其实恰好相反。正是因为2004年统计口径的国际化改革只走了半步,还保留了农户纯收入作为劳动者报酬,导致了我们今天整个社会对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及趋势产生了严重的误判。
关于这一点,其实早前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等人的研究已经有相当认识。他们指出,国家统计局将农业收入全部记为劳动者报酬的方法,致使农业劳动收入份额一直被高估。这样,随着经济成长和产业结构转型,第一产业在经济中的份额不断下降,相应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也会下降。过去十多年劳动者报酬比重的下降有结构变化、产业影响、国企改制和垄断因素的多重因素。因而他们呼吁不要简单地对劳动者报酬比重的下降匆忙下结论并引出相应政策推论(见经济研究2009年第3期)。只是他们的意见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实际上,我们的研究进一步表明,由于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中农林牧渔的收入自1990年代初以来在GDP中的比重已经直线下跌了10个百分点,因此,如果采用国际惯例的统计口径,将农户此类收入从劳动者报酬中剔出计入混合收入,这样,固然中国纯粹的劳动者报酬及其占GDP的比重会进一步大为降低,但是,中国与国际同口径可比的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及占GDP的比重并未下降,反而一直在稳定攀升。
这也就是说,真正一直在下降的是农村经济的纯收入包括其劳动要素对GDP的贡献,而不是全社会公司化和工薪制就业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因此,目前流行的关于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一直在下降的观点其实是受了错误统计口径的误导,因而并不正确。
隐形收入对劳动者报酬影响不好说
如果按照现有的统计数字,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无论是纵比还是横比都不低,那么,是不是我们的统计数字本身还存在问题呢?比如,王晓鲁教授正确地提出了我国存在很大的隐形收入。由于隐形收入一般没有被统计进GDP,这样GDP数字就会被低估。分母大了,劳动者报酬占真实GDP的比重就会下降。
对这个问题也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首先,隐形收入乃至完全不见阳光的隐形经济又称地下经济,各国都有。中国还不被认为是最严重的国家。但正因为隐形收入和经济难以统计,所以各国做统计分析还是以公开经济为依据统计发布的数字为准。这恐怕是世界上做很多事情时都难以避免的缺憾。但只要一国的隐形收入或地下经济相对于别国并非特别巨大,它对比较分析的影响就还是有限的。就我国的情况而言,说隐形收入已经造成中国GDP总量被大幅低估,中国的经济实力比现在公布的世界第二还要强很多,恐怕不光我们自己不太信,就是世界上的同行也并不认可。
此外,认为劳动者报酬不会也不必采取隐形形式,因而只要有隐形收入,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就一定被低估的判断也未必正确。其实,即使撇开对普通员工发放实物、礼品券和购物卡等普遍现象不说,由于我国居民收入中,对个人劳动所得征收的税率最高,在世界上也名列前茅,而且中等偏上劳动收入承担最重的社保缴费,使得我国中等以上收入的劳动者报酬大量转移,采取了隐性收入或变形收入的形式。例如,在我国由于法规要求而被迫采取多元股份制的银行、保险、基金等行业的中型企业(大型企业是央企因而高管薪酬被管制),其高管人员的工资奖金经常是几百万乃至几千万,而在其它类型企业中,即使是名列全国富豪榜的大企业,高管人员工薪都不高。这当然不是因为人力资本素质高的经营管理人才都跑到那几家中型多元股份制金融企业去了,而是因为在多元股份制又有严格行业监管的银行、保险和基金行业,没有人愿为高管薪酬隐形化去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反正是花所有股东的钱,高薪酬采取了显性形式。而在其它类型企业,则更多采取了隐性或转化形式。有人作过统计,甚至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由于大多是一股独大的企业,高管薪酬一般都不高,许多还低得让人吃惊。最近爆出来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纷纷辞职,以便兑现自己已价值几千万到几亿的管理股权。有细心人查了他们的工资,这些高管中不少人只拿3000、4000元这种中等偏下的薪水。显然,这不是因为他们只值或愿意接受这么低的工薪,而是为了逃避高税费,老板给他们的劳动者报酬采取了转化形式。综合这些因素,我们还不好说,隐性收入的存在,究竟是会降低还是会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