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三地调查:沪中心建经适房遭抵制

2010年08月17日08: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贫富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商品房 小区 四字词组 田东路 兰州白塔山 利益缺失 上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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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包锐 ● 李开南|兰州报道

因为“政府主导”下的“贫富混居”,西部重镇兰州得到了全国范围内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为“遏止城市低收入群体边缘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兰州市政府近日施行“贫富混居”办法,在商住小区内“配建”与商住楼外观造型、色泽都一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推进保障房建设。

兰州市有关官员表示,“混居”模式可以让保障性住房不被“边缘化”,利于形成拉、帮、带氛围,让贫困户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

“混居”现实版:

经适房“配建”廉租房

兰州市安宁区的桃林小区,是被媒体广为宣传的“贫富混居”小区“样板”。在调查中发现,事实上,廉租房并非如媒体所渲染的是混建在商品房小区,而是建在由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里。

“我们的确在积极探索,努力为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但对于媒体归纳出的“贫富混居”这一称呼,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觉得“有点炒作”。

关于在商品房小区里配建廉租房,孙建中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目前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今年兰州市政府将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具体的做法,会在土地出让时对开发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价格,要求他们开发出一定比例的限价房。

从2007年开始,兰州市不断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提高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还将入住门槛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2010年,兰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确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

“桃林小区既有经济适用房,也有廉租房。”孙建中透露,兰州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都不是“单独一边”或“自成一体”,而是全部采用了“配建”融入彼此,或在一个小区内有几幢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或在一幢经济适用房内有几十套廉租房,楼房的外观造型与色泽都一模一样。

孙建中说,这种“混居”模式有许多好处:其一,可以不让保障性住房“边缘化”,利于形成拉、帮、带氛围,让贫困户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其二,在运行中也不会因为出现小区集体缴不起水、电、气、取暖费,而出现断停水、电、气等现象,有助于小区管理;其三,不易让某一层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廉租房将配入商品房小区

据了解,兰州其他几处有“配建”廉租房的经适房小区位于雁滩高新开发区、九州经济开发区、西固区,正在建设中,住户入住最早也要等到下半年了。

其中,在兰州白塔山后面的九州中心花园小区,建有306套廉租房和100套经济适用房,将于今年下半年交付使用。该小区位于九州开发区,其售价仅为每平方米2400元。而与其邻近的创城小区商品房均价则已超过5000元。

据悉,兰州市计划投资约60亿元用于全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今后,计划每年建设经济适用房150万平方米,并逐步扩大供应对象。

“两年后,兰州全市两万多户低收入家庭都能实现应保尽保。”据孙建中透露,2012年,兰州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有望扩大,保障标准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放宽到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届时,预计约有2万户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据统计,目前兰州有2.4万户居民属于保障范围,该市已开工建设廉租房1.3万套,计划再开工建设7000套,每套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保证80%的保障对象住进廉租房,剩余的20%则通过发放租房补贴的方式给予保障。

据孙建中介绍,资金困难是制约兰州住房保障工作的一大难题。如今年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316套,需资金4.4亿元,中央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逾1亿元,其余资金需省市区三级配套。

此外,建设用地不足也直接制约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兰州处在两山夹一河的狭长谷地,土地资源紧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难以充分保障。

接下来,兰州将进一步扩大保障房覆盖面。据了解,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后,包括公务员、教师等在内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渐突出,农村进城务工者的住房尚未纳入保障体系。

“下一步,我们计划在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孙建中说。

开发商:“开奔驰的跟骑三轮的能住一起么?”

尽管兰州当前的举措还并非人们想象中的“贫富混居”,但兰州各界已经开始议论纷纷。

采访中,有兰州市民认为,在理论上,通过“贫富混居”,富者可以树立榜样作用,施予积极影响,让贫困者奋力追赶。然而,在现实中彼此陌生的城市社区里,这种积极影响很难自然而然发生作用。

兰州巨信房屋中介公司董事长陈学礼表示:按照他的经验,一般是商品房开发中涉及到拆迁的,才会出现“贫富混居”这种情况。

陈学礼说:“由于拆迁户都是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周边的农民,所以拆迁的房子往往都供不起暖气费、物业费。”由于这部分拆迁户交不起相关的费用,导致同一栋楼上的居民开了“两个门”,正常缴费的走一个门,交不起费的走一个门。

一位长期关注兰州保障房建设的专家表示,“混居”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在一个高档小区里面,安插几乎贫困者住进去,显得不伦不类。”他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政府的工作,不应该推给开发商。”

甘肃农业大学副教授贺有利建议,政府应该加大廉租住房的资金补贴。他认为:“兰州的做法需要积极探讨,稳妥推进,需要长期的实践检验!住房保障制度需要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需要综合兼顾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差、住房保障欠账大、政府的财力有限等因素。”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了数位兰州本地房地产开发商,一听采访的话题,很多都表示不好说,不能说,或者等了解清楚了再说。

兰州房地产企业兰雅集团董事长宋艾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州房管局的这一做法“肯定行不通”,政府要做的不是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而是要加大力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供给。

很多开发商认为,商品房和廉租房不属于一个类型,前者是开发商为有条件的人群开发的优质的住房,而后者则属于政府为无房者提供的最低条件的住房。

一位开发商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假设一个摆地摊的小商贩和一个开奔驰的成功人士住在同一个商业小区,这个小区开两道门,一道门每天进出的是骑三轮车的小摊贩,一道门则每天进出的是开奔驰的人。“那么你说,这个开奔驰的人会怎么看我们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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