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本专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扶持产业技术联盟。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2009年度海淀区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实施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现根据《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海行规发〔2009)5号),发布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
对有助于海淀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园区中小企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产业联盟,在其初创阶段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最高20万元。
(二)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
对产业联盟开展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活动给予适当补贴,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
(三)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对产业技术联盟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择优给予支持,专项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上述三个项目每个联盟只能申报一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
1、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并开展活动;
2、联盟注册地点在海淀区;
3、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4、以行业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纽带而组建的产业技术联盟,其宗旨是推动行业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其核心成员为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
5、联盟所属的技术领域属于海淀区重点发展的行业;
6、产业技术联盟的牵头成员应以海淀园区内注册的创新企业为主,也可适当吸收其他地区的企、事业单位;
7、联盟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范围明确;
8、联盟在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
1、联盟注册地点在海淀区;
2、依照《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并按照联盟工作范围开展活动;
3、联盟所属的行业属于海淀区重点发展的领域;
4、联盟开展的活动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对技术研发和推广有较大促进作用;
5、联盟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活动,并在技术研发、推广方面有实质性的成果;
6、有可以确认的活动记录及费用支出凭证;
7、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产业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1、联盟注册地点在海淀区;
2、项目承担单位应以产业联盟为组织管理单位,联盟核心成员间合作开展研发;
3、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应属于海淀区重点发展的行业;
4、项目应为行业的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或是对引进的国际领先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项目;
5、研发项目应是可以产业化的技术项目;
6、研发技术对海淀区相关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
7、项目完成时应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科技成果;
8、联盟成员单位拥有研究必备的科技力量和科研条件,并具备技术推广和产业化能力;
9、项目合作开发单位拥有必备的项目研发资金保障和健全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10、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2年。
11、项目完成后,联盟应积极组织成果鉴定,并向管委会申请项目验收。
12、与区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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