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政府昨天在“首都之窗”网站,以政府公报形式正式对外公布“政府部门机构职能编制专刊”。“专刊”显示,市政府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启动后,将总共设立办公厅和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共46个。各部门增加、取消、下放、转移、加强的职责多达百余项,解决和理顺的交叉职责达20余项。
部分部门机构职能调整和编制: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
职责调整:减负 将原承担的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划给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内设机构:设15个内设机构和市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人员编制:218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责调整:减负将研究提出本市工业发展战略等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内设机构:26个。
人员编制:265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职责调整:减负 将本市软件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设机构:13个。
人员编制:73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职责调整:新增将原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将市发展改革委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入。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本市软件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
内设机构:24个。
人员编制:154名。
北京市民政局:
职责调整:新增 新增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职责。新增地方性公募及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职责。
内设机构:19个。
人员编制:160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调整:新增将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国家外国专家局下放的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划入。
减负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将制定本市公民境外就业工作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内设机构:30个。
人员编制:255名。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职责调整:减负取消管理本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职责。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职责,交给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交给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新增 新增污染减排、重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的组织协调职责。
内设机构:14个。
人员编制:1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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