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了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重点安排和主要财税政策,2008年将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报告称,今年将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8467.02亿元,增加1374.17亿元,增长19.4%。安排奖补资金440亿元,增加100亿元,调整和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建立县乡最低财政支出保障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条例,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大力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强清理化解乡村债务。
五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促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六是支持深化金融等体制改革。切实代行好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农业银行等重点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大力支持投资体制等改革。
报告指出,今年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着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和促平衡有机结合起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努力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
报告还指出,今年将巩固、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大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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