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厦门蓝本”,进入政策部门视线
继住房政策重心转向保障低收入人群之后,相关部门已开始研究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以免其陷于被“疏漏”的境地。
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在临近年底之际,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接到通知,要求对中产阶层住房问题进行对策研究,拿出一个办法来。
政策“空当”
据悉,将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纳入部委政策视野,起源于今年住房新政的“空白”和温家宝总理的新加坡讲话。
今年8月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明确了整个社会住房体系分成政府保障和市场化两大部分,政府要承担起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的责任。
因此,为改变1000万户低收入家庭以前不被住房保障覆盖的情况,廉租住房供应范围由最低收入群体扩展到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者下调为低收入者,由这两类住房合力解决最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据此精神,原主要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2004年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11月30日予以公布。
不过,随着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加强的同时,中低收入群体实际上被分离出了政府保障范围。而今年各大城市商品房价格却在不断上扬,中等及中等偏下阶层住房难问题因陷于政策空当,日益为社会所关注。而且,该阶层的住房问题及其所费成本关系着“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的构建。
对此,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曾回应表示,既有政策上已考虑到了该问题。如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等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推出限房价、限套型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低20%~30%。
不过,中小套型商品房是中高收入者都可进入的市场,而“两限房”在实际操作中也颇受争议。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本报直言,“两限房”模式并不成熟,推广要慎重。
“包括如何限价,怎么销售,卖给谁等,难以形成一个理想的执行标准,控制不好则还起到扰乱市场的反面效果。”顾云昌称。
据了解,是将已调整为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住房作再次调整,以求扩大其供应范围,还是对“两限房”进行规范予以推广,抑或采取其他的办法,这成为政策制定部门当前主要考量的问题。
厦门蓝本
地方经验有望成为政策制定的参考。因此,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厦门蓝本”,再次进入了政策部门视线。
日前,建设部在厦门做住房保障建设经验考察并召开会议,提出了住房供应三元模式,即一部分人群完全由政府解决住房问题,一部分以市场方式解决,中间部分以市场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分成三大部分来构建中国住房体制的思路。
先后三次到香港学习公屋和居屋经验,并于2006年5月启动的“厦门蓝本”,到2009年,40%的城镇中低收入人群,将全部入住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后,厦门扩大覆盖面,拟将中等收入家庭也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厦门蓝本”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投资130亿元,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形成一个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等分层次、多元化的梯级住房供给保障体系。
在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人群住房问题中,如何升格“厦门蓝本”的地方经验成为明年住房政策的看点。(孙荣飞/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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