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普通的死机故障,辽宁鞍山的赵立群发现他的福彩机器,竟可以在中奖号码公布后的5分钟内,敲进几组有效的投注号码。利用这一系统漏洞,他反复输入已中奖号码,重复兑奖。两年间,累计兑奖达2800万元。数千次的兑奖、领奖忙得不可开交,“事业”到达巅峰的他不仅添置了多台福彩机,还找了帮手。(9月23日《成都商报》)
小彩票一张张,大漏洞一串串。深圳“彩世塔”彩票作弊案、西安“宝马彩票案”、北京“双色球事件”、武汉体彩摇奖球“螺帽作假案”、邯郸农行金库员盗窃5100万元疯狂购买彩票案、体彩中心原掌门张伟华截留数亿自肥案、北京民工彩票500万无法兑奖案……再加上这个鞍山“期期中奖”的“5分钟漏洞案”,我国的彩票问题确实是太多了。
除了这些个看得见的漏洞,还有无形的监管漏洞、使用漏洞。此前有媒体报道说,为全民福利事业而发行的“福彩”,仅仅只有6亿用于福利,相比于约500亿元的福彩销售额,这个数字连个零头都没有;大头据说都注入社保基金里去了,把“福利彩票”的“福利”二字的外延扩至无限大,当然受到公众的质疑。瞧瞧这个赵立群成就的“5分钟神话”,表面看是电脑系统的漏洞,实质上就是整个福利彩票背后的无形漏洞。
小彩票,大行业。我国自1987年宣布成立中募委,并发行了第一张彩票,至今已走过整整20个年头;如今全国彩票从业人员有几十万人,彩民保守估计有7000多万。这么大的一个行当,却没有一部《彩票法》来规范。“无法无天”这话真是说得没错,从来都是“无法”而导致“无天”的。彩票业立法之落后,从一个至今还有效的文件中可见一斑:早在1995年,浙江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局请示:溢价销售中国民政福利彩票是否属投机倒把行为?答复是:“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溢价销售彩票行为,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可以认定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投机倒把行为。” 你瞧,我们的彩票法规还在“投机倒把”的头上打转。
彩票法规缺位,公众利益不保。彩票大漏洞,漏走的就是公众的利益。不要以为损失的是彩票发行机构的收益,彩票收益本来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来”来自公众,“去”去向公众,任何损失,损的都是百姓的钱。当彩票没有规范的运作模式,成为“跛脚彩票”,就无法使彩票更好地服务于公益事业。
尽管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我国的《彩票法》,叫喊已经很多年了,可就是没有人真正重视起来;职能部门则乐得在“老规定”里打转,比如现在的“28天兑奖期限”,本是“部门立规”的结果,与国际上通常半年多的兑奖期限相比短得没样子,尽管被称为“霸王条款”,但人家似乎就喜欢这样“霸王”下去。没有《彩票法》,就难以调整它;而在现有规定下,那位京城打工仔因500万无法兑奖想和体彩中心打官司,要赢官司几乎就是天方夜谭。
思想家韦伯说:“法律只是一种具有实在可能性而起到特定保障作用的‘秩序制度’。”经院哲学家阿奎那说:“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作其他一些行动的行动准则或尺度。”乱得很的彩票,太需要制度秩序和行动准则了。仅仅号召每位彩民瞪大眼睛“看着点”,那是没有多大实际效果的。补大洞需要大动作,“小彩票”要想补上“大漏洞”,得抓紧从立法做起。(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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