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未经批准 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2010年10月19日11: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财政部 暂行办法 彩票管理 利用互联网 条例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 彩票销售 国家体育总局 体育部门 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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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办法要求,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要按照《条例》、《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各地彩票销售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认真纠正和制止未经财政部批准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抓紧选择具备《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管理基础好的单位,报财政部批准后开展试点,为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打好基础。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办法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彩票市场发展形势,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彩票发行销售工作顺利推进。

办法指出,对未经财政部批准的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要会同民政、体育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切实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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