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美国将互联网绑上外交政策战车

2011年02月28日08: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互联网自由 分权制衡原则 谷歌 美国外交政策 美国国家安全局 美国国务院 美国国家利益 美国利益 美国国务卿 美国国防部

引言

2月15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结合从突尼斯开始席卷北非中东诸国的政治动荡,将发端于2010年2月的“互联网自由”概念作了进一步的细化阐述,并比较明确地将其纳入美国外交政策框架。深入解析希拉里提及的“互联网自由战略”,及其在美国外交政策体系中的地位,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分析下一阶段奥巴马政府对外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希拉里所描述的“互联网自由战略”的内涵主要是,用工具性应用的态度界定从“言论自由”等价值概念中衍生出来的“互联网自由”,将“互联网自由”、“新媒体”纳入源自冷战时期和平演变策略的“公共外交”,侧重通过“直接”与他国网民对话以影响其价值观、行动方式,从而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

拓展美国国家利益——“互联网自由”也分对与错

在2010年2月希拉里第一次发表“互联网自由”演说的时候,整篇充满了乐观的观点:互联网自由,即公开的形式与不受国家主权约束的信息自由流动,是值得大力倡导的价值观;除了避免类似本·拉丹或者基地组织这类恐怖组织利用网络策动袭击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多需要担心的挑战。

到了今年2月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时,希拉里的态度出现了微妙变化:经历了“电报门”冲击的美国国务院毫不犹豫地将维基揭秘披露机密电报这类被自由主义者和美国民权组织看作是实践监督政府和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界定为“错误”,是美国国家利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与此同时,她将资助与美国利益相左的国家内部的反对势力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组织实施抗议乃至进行颠覆活动,界定为“正确”。

对美国政府来说,这种表态并不矛盾,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有关“国家安全”这一概念的早期争论。美国学者阿诺德沃尔夫斯当时就明确指出,行政部门乐意使用具有模糊内涵的国家安全这一概念,用于确保自身的行为可以免受国内法律制约。同样的,国务院提出、界定并强调“互联网自由”的内涵,并非是为了成为推动“自由价值观”的志愿者,而是为了让美国在全球信息空间免受传统主权概念的束缚,扩张美国主权的应用范围,在网络世界拓展美国的国家利益。

这种强调美国主导的“互联网自由”与美国整体信息安全战略在“9·11”恐怖袭击之后向“控制”和“塑造”转型是高度一致的。“控制”意味着政府运用特定的信息系统,监视特定范围内信息的流动以及用户的活动。以美国来说,其“控制”分为两个部分:对外监控和对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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